广州广东 佛山中山珠海顺德南沙番禺花都越秀天河荔湾律师 法律顾问 合同房产 交通 刑事辩护 离婚婚姻继承 借贷欠款债权 股权公司证券,诉讼仲裁纠纷,投资招标拍卖
欢迎光临!广东方圆律师网是由广东极视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专业法律服务及公益性普法网站。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登 记 事 项 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 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 被担保债权数额 万元
股权类型 □有限公司股权   □股份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 □ 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然人□ 其他
质权人类型 □ 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 非金融业企业 □自然人     □其他
申请人声明 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篇:离婚登记申请书
下一篇:律师意见书(适用国际融资交易)

广州番禺经济合同律师/广州番禺房地产律师/广州番禺婚姻继承律师/广州番禺刑事辩护律师/广东番禺公司并购律师/广东律师/广州南沙交通医疗事故律师/广州南沙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南沙经济合同律师/广州南沙交通医疗事故律师/广州南沙婚姻继承律师/广州南沙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广州南沙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广州南沙房地产律师/广州番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律师 / 中国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09-2018 http://www.fylawyer.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21077号  

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鱼富街十一号508
咨询:(TEL/FAX):020-2388 2822 手机/微信:135 2788 3316 QQ 号码:106 303 1099 / 1044 286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司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州市工业信息中心
本网站是由广州陈树荣律师主办的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陈律师是专家法律顾问,疑难纠纷可成功收费。承办范围:经济合同、房地产、公司股权、债权债务 借贷欠款、婚姻离婚继承,工程 投资 招标拍卖 抵押担保 证券期货 商标专利 票据税务,交通事故,人身医疗保险损害赔偿,刑事辩护、保释保外,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责任,诉讼仲裁 并购清算等等